公告日期:2017-01-10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12月 28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27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
见的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