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7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的制订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7年3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该时间
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7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5、2016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6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2017年12月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7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7年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下述预测中所引用的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均为公司根据假设情形下不同的净利润增长率假设计算得出,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或2017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7日公告的《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三季度报告》中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公司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至40.00%。情形1假设公司2016年、2017
年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情形2假设公司2016年、2017年
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10.00%,情形3假设公司2016年、2017
年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00%。
7、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47,4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741.20万元。
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假设2017年发放的股利与2016
年相同,即4,741.20万元,且于2017年5月底之前实施完毕。2017年派发现金
股利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本总额(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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