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康得退资讯
2020-08-12 18: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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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17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公司将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有 3%以上股东朱永国、康得新路商务咨
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案人”)提交的《关于*ST 康得二零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增加股东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将监事会调整为 3 至 5人的提案》,议案具体内容为:“为加强监事会的监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九条(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的内容修改为<监事会由3-5 名监事组成>。”

二、董事会对提案资格的核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人声明其系受合计持有公司超过 3%股份的股东委托,向公司提交临时提案,并向公司出具持股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经核查,提案人确系受合计持有公司超过 3%股份的股东委托,接受股东委托提出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根据《关于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公司
将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提议增加临时提案系在
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 年 6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20 年 8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0 年 8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0 日(星期四)

(六)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室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投资者进入公司需提供以下信息:

1.1 苏城码 APP 上的苏城码;

1.2 签署个人健康承诺书;

1.3 门卫处测温;

1.4 佩戴口罩;

(2)有以下任一种情况者不能入场:

2.1 苏城码 APP 上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

2.2 苏城码为绿色,并且为待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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