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多年来存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122亿元的钱是真实的,有多年来瑞华所在北银现场打印的对账单为据,更有每半年收到1.4亿元利息为证。
这122亿元究竟是什么属性?是存款还是抵押物?按北银的理解,既是存款也是抵押物。如果不是存款,北银不会给付利息,如果不认为是抵押物,北银不会限制122亿元的流动性。
好,在122亿元是存款的属性上大家都没有争议,关键在于122亿元的抵押物属性是否合法?我认为不合法。理由很简单,这122亿元不是属于康德集团的财产而是上市公司康得新的财产。换句话说,康德集团不能拿不属于他自己的财产来做他向北京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所以,北京银行应当尽快恢复122亿元现金的流动性并赔偿限制流动性造给康得新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