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18日。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新一代LED封装器件及芯片扩产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下列所有议案 √
1.00 关于投资新一代LED封装器件及芯片扩产项 √
目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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