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亚太(集团)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10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7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01 人。
亚太(集团)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6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7.21
亿元,2022 年度审计业务中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4.37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5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家;批发和零售业 5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家;其余行业 9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975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亚太(集团)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亚太(集团)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亚太(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亚太(集团)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与讨论,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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