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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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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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周润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润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建设银行厦门
分行担任会计师;2002 年 8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惠州学院担任副教授、财务会计
教研室主任、学院审计处副处长;2006 年 2 月至 2023 年 12 月在东莞理工学院
担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珠三角村镇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9 次,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 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4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上述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出席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会议与单独沟通的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对内审工作重点进行了指导;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详细沟通,及时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公司治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监督董事会的运作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关注法律、法规等各项法律的更新,积极学习新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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