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5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 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
华先生签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股份认购协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行对象的财务状况,调减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华先生签署《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 16,778,524 股且不超过 50,502,783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30,099.66 万元,且不低于 10,000 万元。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华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
因杨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介绍
杨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盛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宇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朗赛微波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成都盛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成都木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曾任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盛元信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盛路物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杨华先生持有公司 89,484,571 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9.7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杨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将原股份认购协议正文“第一条 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认购股份数量及价款、限售期、支付方式及股份变更登记等”条款中认购股份数量及价款的表述调整为:
认购股份数量及价款:
本次发行,乙方同意以本次发行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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