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9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9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3 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3 年 11 月 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 8: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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