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闰土股份资讯
2024-05-24 19:49:13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静波女士。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合计 18 名(代表股
东 20 名),代表股份数 518,306,6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6.1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名(代表股东 11 名),代表股份511,410,5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49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6,896,11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13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514,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6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176,7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4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1%;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20%。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176,7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4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1%;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20%。

3、审议通过《2023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176,7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4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1%;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20%。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176,7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4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1%;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20%。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290,6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6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5,498,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373%;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