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
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出具的《关于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
资 2 亿元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10 年(具体担保期限以
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华聚能源其他股东(或股东的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现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股东阮静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 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因上述股东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 记日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
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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