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本章程修订稿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5
第一节 通知 ...... 35
第二节 公告 ......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9
第十二章 附则...... 3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股[2004]8 号《关于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由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公司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146183233T 的《营业执照》。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82 万股,于 2010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 1 号
邮政编码:31236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399.990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靠科技创新和团队合作,革新公司治理和经
营理念,实现产业发展和环保建设并举,倾力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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