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姜明辉女士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姜明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姜明辉女士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姜明辉女士,出生于 1978 年 11 月,硕士学历,中国国籍,农工党党员,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东维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声明:本人姜明辉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人承诺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本公告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姜明辉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 9:00-12:00、14:00
17:00 。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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