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专项报告
2016年度,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缪亚峰女士、杨文蔚先生、卢勇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透明度的 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6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定期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观点及意见,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性意见,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 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陈述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构成和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共计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不低于1/3,符合《公司章程》。现任独立董事缪亚峰女士、杨文蔚先生、卢勇先生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缪亚峰女士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杨文蔚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卢勇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缪亚峰 9 1 8 0 0 否
杨文蔚 9 2 7 0 0 否
卢勇 9 2 7 0 0 否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主任 6 6 0 0 0
杨文 委员
蔚 战略委员会委员 2 2 0 0 0
提名委员会主任 1 1 0 0 0
缪亚 委员
峰 薪酬和考核委员 1 1 0 0 0
会委员
薪酬和考核委员 1 1 0 0 0
会主任委员
卢勇 审计委员会委员 6 6 0 0 0
提名委员会委员 1 1 0 0 0
(二)独立董事2016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年3月1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2)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
(3)关于年度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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