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兴森科技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兴森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9号”文核准,深圳市兴森
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发行人”、“公司”)向 2
名特定对象发行 24,584,58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1,181.68元。
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人民币399,991,181.68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13,874,293.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6,116,888.1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2月28日由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存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3060122000099726的账户中,并经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5)第2188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2015年
度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12月
注销完毕。2016年度,兴森科技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991,181.68
减:已支付的保荐费、承销费 13,199,709.00
验资账户金额 386,791,472.68
加:验资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86,490.87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金额 386,877,963.55
加:累计利息收入 1,038,428.5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87,916,392.1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注:
1、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991,181.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3,199,709.00元后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汇入公司验资账
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账号:4000029309200575555)人民币
386,791,472.68元,截止3月12日产生利息86,490.87元,验资账户余额386,877,963.55
元全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2、本次发行应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为13,874,293.58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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