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1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太安债”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太安债”、“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2月2日支付2020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的利息4.98元(含税)/张。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1日,凡在2021年2月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2月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发行的“16太安债”至2021年2月1日将期满5年。根据《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112336
3、债券简称:16太安债
4、发行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一次发行。
7、债券利率:4.98%。
8、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9、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10、起息日:2016年2月2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2、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2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021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BBB-,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BBB-。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98%,每张“16太安债”(面值100元)派发利息为4.98元(含税);每手“16太安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9.8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1日
2、除息日:2021年2月2日
3、付息日:2021年2月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2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太安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2021年2月1日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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