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棕榈股份资讯
2017-09-14 18:15:54
  • 点赞
  • 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9-15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4



债券代码:112449 债券简称:16棕榈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自2016年9月



22日至2017年9月21日期间的利息5.85元(含税)/张。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1日,凡在2017年9月21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9月21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22



日发行的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棕榈



0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449)至2017年9月21日将期满一年。根据



本公司“16棕榈0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棕榈02。



3、债券代码:112449。



4、发行总额:人民币7.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3年末设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6、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2



日至2019年9月21日。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利率采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最终发行利率为5.85%。



8、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6年9月22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2日;若投



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



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22日;若投资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



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第4、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