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与梅州市平远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棕榈股份资讯
2017-06-05 16: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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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梅州市平远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



6月5日收到与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的《城乡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80亿元人民币,具体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平远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粤闽赣三省交界处,享有“世界客家文化始祖地”“世界客都第一村”的美誉,是中国最佳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县、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油茶之乡、中国仙草之乡、广东橙乡。



公司与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平远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是梅州市行政管理机关,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额与开发周期



1、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80亿元人民币。其中:



(1)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预计投资额约30亿元;



(2)产业项目开发:预计投资额约5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内的文化旅游开发、产业开发等建设、运营。



2、项目合作总周期约20年。各项目具体开发内容,实施周期待规划完成后,由双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进行明确。



(二)项目合作范围和项目内容



1、项目合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具体范围和位置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2、项目合作内容:



本项目将着力提升平远县城乡生态环境品质和特色,并推动平远县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发展,使平远县在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将平远县打造成生态景观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新城镇区,构建全域旅游系统。



(1)“乡村园林化”:指县域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凤池水库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20个相对贫困村及 116 个非相对贫困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项目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三区联动”:全域思维统筹区域重点产业项目发展,立足区域产业提升、城市功能补缺、城乡形象美化等,构建三大核心产业项目板块,包括但不限于凤池特色小镇项目、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别具洞天生态旅游项目等,打造以生态资源和禅宗佛教为特色,以健康养生、休闲度假为重点,以文化旅游产业为载体的现代旅游产业集群。



(三)合作内容及合作模式



1、项目区域内的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含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水利、交通公路等项目的咨询、设计、投融资建设等。



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PPP、EPC(策划、设计、采购、



施工一体化)等多种模式。



2、项目区域内的重点产业项目的统筹建设开发及运营统筹。由企业主导,按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引入战略伙伴合作。



3、项目整体区域营销及品牌包装、产业招商及整体运营、资源整合及统筹实施。



(四)合作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协调;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负责项目总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平整、流转、租赁、报批、收储等相关土地整理工作,确保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供地;甲方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水、电、气、通讯等)的协调和建设工作,以及项目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工作。



(2)协助乙方公司依法定程序取得国土规划、城乡总规、分区详规及项目立项审批有关文本;推进土地规划调整、环评、地灾、压矿、文物保护、建设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用地指标等建设用地报批前置工作;协助乙方公司依法定程序取得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发改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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