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净资产1%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
重要缺陷 净资产1%≤错报金额<净资产2%
营业收入总额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3%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净资产2%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定期财务报告的重大差错;
③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单笔10万元<损失<净资产1%以下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
重要缺陷 净资产1%≤损失<净资产2% 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
重大缺陷 损失≥净资产2% 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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