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龙 超)
作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龙超,男,出生于 1964 年 10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
学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金融学院院长。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两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和其他咨询课题10多项,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现任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另任云南国际信托公司、大理市农商行、云南嵩明农商行三家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董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次 缺席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数
12 12 12 0 0
2023 年,本着勤勉务实、忠实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和建议。2023 年度,对董
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股 本年度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次 缺席会议次数
东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数
2 2 2 0 0
本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充分行使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述
职,工作期间勤勉尽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参与提名委员会
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提出建议,对候选人资格、工作
经验、学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
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核公
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相关事项进行客观、
公正地分析并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及事前审议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 2023/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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