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3200万元炒股踩雷巨亏还被起诉 法院这样判了!
尤夫股份资讯
2020-07-04 1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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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丹

  拿自己的钱炒股,赚了亏了都是自己的钱;借钱就不一样了,何况还是高比例配资炒股,赌徒心态叠加市场波动,让炒股的风险骤然上升。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普通股民与自然人配资方的合同纠纷,股民陈某向配资方鲍某借钱3200万元炒股,但不幸踩雷多只ST股,股票连续下跌导致资金迅速缩水,最终因为还不上债务,被鲍某告上法庭。

  场外配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股民和配资方往往各执一端,法院会如何判决?

  配资炒股连续踩雷

  从原告、被告的诉词来看,双方似乎均对配资行为的非法性有所认知。

  原告将被告形容为:“被告称长期从事股票投资,具有充足投资经验和操盘能力,以保本、相对高的固定回报等承诺,诱使原告提供巨额资金,显属案涉无效合同的主要过错方。”

  被告对原告的形容是:“原告是一个在台州小有名气的无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专业配资人,法律明令禁止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证券业务。”

  法院对两人身份的认定为:被告系股市股民,因股票投资交易需要资金及股票账户,原告愿提供资金和股票账户。

  两人分别在2016年12月5日、2017年2月14日和2017年12月11日签署三份合同,分别配资1200万元、1800万元和200万元,即股民陈某合计向配资方借了3200万元,并使用配资方提供的3个股票账户进行操作。

  股民陈某按照1:4的比例缴纳了风险保证金并约定好使用资金和账户的综合费用后,便开始了炒股。

  但股票市场向来是高度不确定性的市场,个股的走势也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陈某不幸踩雷了2只ST个股,导致其操作的账户资金快速缩水。

  根据文书披露的信息,由于被告所购买的*ST尤夫在2018年1月17日跌停后被停牌,2018年3月23日复牌后一直连续跌停未能交易,该股票于2018年5月8日打开后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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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购买的*ST富控于2017年11月15日停牌,2018年3月12日复牌后连续下跌无法交易,同月16日交易打开后被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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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股价走势,还是高杠杆配资炒股,小编看了都揪心。

  配资合同无效但要还钱

  原告虽然及时收回了一部分借款,但仍然有1000余万元损失未追回,于是诉诸法律。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原告在三个账户中的合计损失为1058.5154万元。

  双方各执一端,争议的焦点在于合同是否有效,这决定了欠款如何偿还。

  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借款合作协议,原告将其资金出借给被告用于炒股,并收取所谓的“综合费用”,实为借款利息,符合自然人之间场外配资的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合同无效,钱款如何返还?简而言之,被告欠原告的借款要返还,原告已收取的“综合费用”在借款本金中扣除。

  法院判决:一、原告鲍某与被告陈某分别于2016年12月5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12月11日订立的三份《合作协议》无效;二、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鲍某本金1058.5154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远离场外配资防被骗

  除了本案中自然人配资方,有一定规模的配资平台也是屡禁不止,投资纠纷也屡见报端。

  5月末,证券监管部门集体对场外配资进行了一轮重拳围剿。仅5月28日一天,就有上海、深圳、广东、青岛、厦门等多地证监局就场外配资发布风险警示,并公布了一大批场外配资机构“黑名单”。此后,多地证监局陆续公布辖区内配资黑平台,提醒投资者自觉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

  四川证监局近期发布的一则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案例中介绍,随着今年股票市场行情回暖,大量场外配资公司及平台成立,参与场外配资的客户数量和资金规模都迅速增长,由于部分配资公司经营不规范,存在向投资者提供荐股服务、采用“虚拟盘”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很多参与高杠杆配资的投资者遭受了重大的资金损失。

  四川证监局提醒,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场外配资活动杠杆高、风险大,多有不实宣传,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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