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等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到期借款,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崔皓丹左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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