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一、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分配情况表
序 本次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本计划草案公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份数(万份) 股票期权总数的 告日公司股本总
比例 额的比例
1 徐洋 总经理 913.94 9.15% 0.266%
2 杨金元 副总经理 350.00 3.50% 0.102%
3 程晔 董事会秘书 150.00 1.50% 0.044%
4 徐小红 财务负责人 150.00 1.50% 0.044%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7,131.83 71.41% 2.072%
务)人员(262 人)
首次授予合计(266 人) 8,695.77 87.07% 2.527%
预留部分 1,291.60 12.93% 0.375%
总计 9,987.37 100% 2.9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
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授予价格或标的股票数量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照本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对行权价格、标的股票总数进行调整。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由董事会对授
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其他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到预留部分的,调整后预留部分额度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
份额的20%。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授出的,则自动失效。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徐洋 管理人员
2 杨金元 管理人员
3 程晔 管理人员
4 徐小红 管理人员
5 赵旭凯 管理人员
6 孙夏芳 管理人员
7 黄文婷 管理人员
8 李亚平 管理人员
9 王修凯 管理人员
10 蒋长春 管理人员
11 曾水波 管理人员
12 周鋆 管理人员
13 李蕴桓 管理人员
14 杨雪峰 管理人员
15 刘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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