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867 号
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 55 号;
高玉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许永红,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
利精密)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胜利精密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称,
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00万元至2,200万元。2023年4月6日,胜利精密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将 2022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28,000 万元至亏损 24,000 万元。2023 年 4 月 12 日,胜利精密披
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24,859.95 万元。胜利精密《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胜利精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5.1.3 条的规定。
胜利精密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时任财务负责人许永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5.1.9
条的规定,对胜利精密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时任财务负责人许永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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