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5名,董事熊海涛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何宇飞代为表决;董事丁金铎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何宇飞代为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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