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按回购金额上限即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55,5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本次回购期限为公布回购报告书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扣除定期报告等窗口期)。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实施成功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已严重低估。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按回购金额上限即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55,5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回购公布回购报告书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扣除定期报告等窗口期)。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
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即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总额为55,5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