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齐翔腾达资讯
2023-10-30 19: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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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删除第十二条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
新增章节及条款 立中共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淄博齐翔腾
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
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委员和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组织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本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三)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及“三重一大”相关职责;

(四)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六)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支持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八)对公司党组织、党员提出奖惩、考核、批评、处理意见;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高管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四)召开公司纪委全会及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指导,安排布置工作,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及有关事宜。

(五)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六)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八)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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