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和而泰资讯
2024-03-29 21: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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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5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4.5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5522%。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56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4.5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52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
(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22年12月2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内部系统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2
日,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4)。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93)。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根据《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截至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时间止,无股东
向独立董事孙进山委托投票权,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由278名调整为274名,并同意公司向2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万份。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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