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星网锐捷资讯
2017-08-21 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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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邮编:200041



23-25/F,GardenSquare,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



电话/Tel:+862152341668传真/Fax:+86215243332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一七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贵公司委托,担任贵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星网锐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



本次交易 指 买隽丰投资持有升腾资讯40%的股权以及唐朝新、



刘灵辉合计持有星网视易48.15%的股权



星网锐捷、发行人 指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396)



升腾资讯 指 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



星网视易 指 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隽丰投资 指 福建隽丰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集团 指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 指 隽丰投资及刘灵辉、唐朝新



标的资产 指 升腾资讯40%的股权以及星网视易48.15%的股权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隽丰投资



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



购买资产协议》 份有限公司与刘灵辉、唐朝新关于福建星网视易信



息系统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隽丰投资



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福建星网锐捷通



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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