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星网锐捷资讯
2017-04-25 20:13:22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7-43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4月25日



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5:00至



2017年4月2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7,172,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57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7,172,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5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蒋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奕豪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17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17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17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