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力生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 号)文核准,公司 2010年 4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2,070,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7,698,663.24 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力生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90 号”验资报告,且此次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12,145,068.67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兴业银行(力生) 441250100100005858 284,518,794.19 173,547,343.12 458,066,137.31
招商银行(力生) 022900090510669 229,319,894.20 124,758,562.09 354,078,456.29
兴业银行(生化) 441250100100013295 0 475.07 475.07
合计 — 513,838,688.39 298,306,380.28 812,145,068.67
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资总额(1) 金金额(2) (%)(3)= 备注
(2)/(1)
1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 40,152.00 39,007.67 97.15% 注 1
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2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 13,958.00 14,619.13 104.74% 注 1
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3 收购生化制药 48%的权益项目 3,536.40 3,536.40 100.00%
4 出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 741.38 739.3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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