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2023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力生制药资讯
2023-12-13 1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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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雷英女士主持了此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收购价格以相关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收购协议的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可能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导致公司可能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和财务资助。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该事项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雷 英 方建新 张 梅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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