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5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债券代码:128006 债券简称:长青转债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青转债”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
并将停止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长青转债”将于2015年4月16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根据安排,截止2015年4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长青转债”将被以10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长青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连续刊登了十九次实施“长青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一、“长青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31.7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176.00万元,期限6年。“长青转债”于2014年7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4年12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债券代码“128006”。
二、“长青转债”停止交易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2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48元/股)的130%
(17.524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2015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行使“长青转债”赎回权,赎回日为2015年4月16日,并于当日停止交易和转股。
截止2015年4月13日收市,“长青转债”剩余2,492.66万元在挂牌交易,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长青转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由于“长青转债”原定停止交易日为2015年4月16日,早于《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因此“长青转债”停止交易的时间不变,即为2015年4月16日;同时停止转股时间不变,仍为2015年4月16日。
根据安排,截至2015年4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长青转债”将被以10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长青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三、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长庆、赵婷
电 话:0514-86424918
传 真:0514-86421039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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