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25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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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3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2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报告编号: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2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新亚制程公司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度管理不严,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新亚制程公司就上述控制缺陷实施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
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
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一并阅读新亚制程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已在新亚制程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陈述,在新亚制程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四、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
我们判断强调事项中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鉴于在出具报告日前已结清上述货款,新亚制程公司上述的预付账款在期后可以得到保障,说明该事项在期后已消除。
五、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签字盖章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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