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多方针对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需合作多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合作对方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条款修改的风险。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丁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就《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公司拟将与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四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投资总额440亿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20亿元,公司自筹资金出资40亿元,占项目公司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名称: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类型: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29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芯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袁宁)
5、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
6、合伙期限:2016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4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乙方: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A5-103室
4、法定代表人:王前
5、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丙方: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黑龙江路交叉口(滨湖金融小镇)
4、法定代表人:耿书秒
7、营业期限:2018年11月9日至2068年11月8日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丁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各方同意合作投资建设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和销售6代AMOLED相关产品,同意设立项目公司作为该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平台。经充分协商,各方就本项目投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
1、项目:指各方合作在合肥市投资建设及生产经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玻璃基板尺寸为1500mm×1850mm设计产能为30K/月。项目选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项目公司:指各方根据本协议在合肥市共同投资成立的用于建设运营本项目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和销售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相关产品。为推进项目进度之需要,各方同意丁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在合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将以共同增资或其他合法方式对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注资,下文“项目公司”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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