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袁永峰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8人,代表股份685,98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08,761,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份177,226,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1人,代表股份201,069,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3,842,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股份177,226,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73%。
2、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出差,其他董监高均出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张亘律师、万晓宇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521,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32%;反对
5,355,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06%;弃权 1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603,1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814%;反对
5,355,1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33%;弃权 1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3%。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115,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7%;反对
7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1%;弃权 1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96,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58%;反对
76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89%;弃权 1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3%。
3.00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115,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7%;反对
7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1%;弃权 1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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