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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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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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30 日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郜卓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事项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沟通汇
报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对会计师针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结果表示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
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郜卓、闫忠文、金勇军
2024年4月11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郜卓
独立董事:闫忠文
独立董事:金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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