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第四十八条 过半数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过半数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书面反馈意见。
2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相关意见及理由。
3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 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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