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投资。
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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