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领域开展以“评定分离”为核心的改革试点工作,将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突显招标人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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