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千方科技资讯
2018-09-21 17:06:26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9-22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4,93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情况:同意654,93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数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596,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93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数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596,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所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邮编:10003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