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卓翼科技资讯
2023-12-11 18: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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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ZOWEE TECHNOLOGY CO., LTD

内部审计制度

2023年12月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后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公司内审部配备合理、稳定且具备必要专业知
识、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第八条 内审部设专职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九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
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内审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内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
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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