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卓翼科技资讯
2023-12-11 18: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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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ZOWEE TECHNOLOGY CO., LTD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4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5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与募集说明书......5

第二节 定期报告. ......5

第三节 临时报告.... . ...... ..9

第四章 信息披露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16
第五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 ......17

第一节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17
第二节 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8

第六章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21
第七章 信息保密措施...... ......21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23
第九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23
第十章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24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25
第十二章 附则......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通过业务专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并经公司复核或深交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进行认定。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是
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变更指定报刊或网站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地和其他指定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
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负有职责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收购、合并公告)等。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十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通过业务专区报
送深交所,经公司复核或深交所审核后,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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