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你说的公司已经进行了三次回购,但回购的目的是用于股权激励,并不是用于股票注销
康力电梯股友
2024-04-28 20:36:06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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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通过你说的公司已经进行了三次回购,但回购的目的是用于股权激励,并不是用于股票注销,股权激励,实际上对二级市场的流通股东并没有什么益处,因此,我们建议能否把已回购的股票不要进行股权激励,而是直接进行注销,请董秘回答。 【答】康力电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1)根据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方案、回购相关规则及监管指引要求使用回购的股份。
(2)公司一贯坚持维护股东权益,保障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2010年上市至今,除2015年度因特殊事项未分红外,其余年度均对投资者现金分红,累计分红(含2023年度)超31亿元,2022、2023连续两年股利支付率超过70%。
3月28日,公司披露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 年),进一步明确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024-05-24 15: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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