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正案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此条删除
第一条为完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完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年 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
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此条删除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
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同时,公司应安 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情况汇
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 报。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 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情况,对相关事项的关注和实地考察。 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对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应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排专 的关注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由董事人陪同并作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 会秘书办公室安排专人陪同并作书面记
当事人签字。 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
料。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
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划、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
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
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
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
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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