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康力电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康力电梯资讯
2024-02-05 1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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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次修 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 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
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不受损害。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应当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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