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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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7: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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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103 人,
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3 年度,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经营管理层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持续跟踪与监督,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负责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沟通,就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关键审计事项执行情况、控制测试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了解,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同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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