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恒电气资讯
2024-04-26 17: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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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管理、资金活动、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等事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大额资金往来、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采购及付款、销售与收款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秉承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持续运行,对控制目标的实现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通过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信息,召开战略研讨会,广泛征求内、外部专家和委员会等各方面的论证意见,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致力于成为专注零碳智能社会建设的数
字能源公司。始终坚持“做受众尊敬的价值创造者”的愿景和“至诚至精,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践行“让能源更智慧”的企业使命,聚焦 ICT 能源基础设施、新型电力系统及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构筑数字与能源的孪生系统,全力推动数字能源的技术创新发展,倾力打造能源减碳的全链路产品和解决方案。携手合作伙伴构建蓬勃发展的更高效、更智能、更安全的数字能源生态系统,共建零碳智能社会。

(3)人力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以价值创造者为本的人才方针,不断激发组织活力。公司在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通过企业文化的落实和多样化的、可持续的长效激励体系,激发了员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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