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或“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神剑股份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25号)的许可,向徐昭等10名交易对象发行49,246,814股,每股8.63元,收购徐昭等6名自然人和南海成长等4名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100%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航空”)股权。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1 徐 昭 15,374,855
2 徐卫国 10,016,802
3 闵茂群 6,431,634
4 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5,973,63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北京益圣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63,963
(以下简称“益圣恒通”)
6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62,341
7 西安红土创投投资有限公司 2,393,395
8 赵璐璐 2,368,772
9 胡荣伟 492,468
10 袁 忠 68,946
合 计 49,246,814
该次发行股份4,924.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于2015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8,205.1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4,924.68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129.78万股。
公司2015年度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862,595,596股。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办理完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25,021,480股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62,595,596股变更为837,574,116股。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837,574,116股,其中限售股份
256,801,423股,占总股本30.66%;无限售流通股为580,772,693股,占总股本69.34%。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徐昭、徐卫国、闵茂群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因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有关约定的除外。
2、胡荣伟、益圣恒通:对于神剑股份购买本人或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嘉业航空股权向本人或本企业直接发行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