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殷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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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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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殷俊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市欧美同学会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5 次,
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应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殷俊明 5 0 5 1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高度关注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重大事项,特别关注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制度与决策,积极参加公司重大会议讨论,深入了解公司规范治理、财务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等方面情况,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意见和建议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日常履职情况

对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是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和其它便利条件,对公司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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